《最愛》所說的並非只是一個普通的愛情故事。它說的是人‧活著。
「我是不要臉,可我沒死,我得活著。」琴琴說。
「多活一天是一天,我還要活。」得意說。
然後,得意又說:「我們倆一起過,不圖活著是個樣子,死了,也可以做個伴。」
「咱們結婚吧,趁活著...」琴琴說。
「活著」,一點都不簡單。生活艱難,每天都過得不容易。因為活在封閉的娘娘廟村,叫人喘不過氣來。身患絕症的商琴琴和趙得意,頂著村民不容的眼光,去忍受生命和現實給予的幸福和痛苦,為生存而愛下去。
為了活著,心甘情願地去賣血,甚至放棄自己的尊嚴而向惡勢力屈膝求助。拍拖、做愛、結婚,也是為了活著。活得如此沒有方向又不甘心,聽起來感覺太沉重了吧。
相比起來,生活在香港算是一種幸運。起碼社會比較文明,像我這樣的八十後大學生,只要肯努力和不怕吃苦,也不太需要為麵包和牛油而折腰,每天擔心最基本的衣、食、住和行的問題。亦有機會去思考和追求人生的意義。
那麼人活著,究竟是為了甚麼呢?



對於人生何求這問題,十八世紀西方哲學家 Kant 提出了四大問題:
第一個 - 我能夠知道甚麼?
第二個 - 我能夠做甚麼?
第三個 - 我希望甚麼?
第四個 - 我是甚麼?
那是關乎人的認知、道德實踐和自由意志的問題。生活在忙碌的都市裡,每天工作十二小時,七八樣公務纏身,放工後已經筋竭力疲,沒有精力去給自己一個靜默冥想的時間。許多人對自己想要什麼、能力有什麼、可以要什麼的問題都不太了解,以致在工作、生活和感情路上不斷兜圈子。
人生是多方面的,我想。Kant 對人生的理解可以分成四件事:
一、在知識領域中求真
二、在道德的層面中求善
三、將真與善配合現實中求美
後來 Kant 在「我希望甚麼」的問題上再作補充。如果追求一個完美的人生的話,人最後渴望就是求神聖,可以獲得上帝的恩典或救贖。那就是第四件事。合起來就是真﹝Truth﹞、善﹝Goodness﹞、美﹝Beauty﹞和聖﹝Holiness﹞四大目標。
他的詮釋很富說服力,我是相當佩服的。
寄語
活著的秘密,在乎個人對人生的感受、了解和追求
21.09.2011